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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“事后救”到“事前防” 嘉兴市海盐县消防安全“五大责任”体系正式落地
2025年12月22日 14:36:00 来源: 嘉兴市消防救援支队

  浙江在线12月22日讯 近日,《关于构建海盐县消防安全“五大责任”体系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经嘉兴市海盐县委常委会、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正式印发实施,系统构建“党委政府领导责任、职能部门监督责任、行业系统管理责任、社会单位主体责任、人民群众社会责任”五大责任体系,全面推动消防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。

  精雕细琢谋良策,前期筹备扎实高效。《实施意见》的出台历经多轮调研、广泛征求意见和严格审查论证,确保政策的科学性、针对性和可操作性。2025年上半年,大队牵头启动文件起草工作,多次向县主要领导、分管常务副县长等专题汇报推进情况,深入基层开展实地调研,全面吸纳多方实践经验和意见建议,充分借鉴以往政策成果,顺利完成初稿编制。6月至7月先后两次向33个县级部门、9个镇(街道)征求意见,累计收集反馈意见45条。针对部分条款在部门间引发的意见分歧,常务副县长、县长先后召开2次专题协调会。经梳理研究,最终采纳44条意见。文件先后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、公开征求意见、合法性审查、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等多重程序,并于2025年12月4日经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。

  权责明晰筑根基,治理闭环无缝衔接。《实施意见》核心围绕“五大责任”展开,构建了权责清晰、覆盖全面的消防安全治理网络。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具体化,明确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,细化县、镇(街道)两级具体职责。职能部门监管责任闭环化,明确建立部门间双向抄告、定期会商、执法联动机制,并新增“案件线索双向移送、违法信息联合惩戒”措施,强化了部门协同与执法威慑。社会共治责任立体化,压实单位“风险自知、安全自查、隐患自改”主体责任,同时将消防宣传融入基层治理,强化公民参与机制,构建全民共治共享格局。

  精准施策显特色,创新举措务实高效。相较于省级代拟稿,《实施意见》立足县域治理实际,呈现出鲜明的本地化优化特征。在责任体系构建上,聚焦部门职责细化与重点领域管控,新增4项细分监管职责。在机制建设上,明确新业态管理部门确定规则,按照职责法定、业务相近、“谁主管谁牵头、谁为主谁牵头、谁靠近谁牵头”和“谁审批谁负责”的原则确定消防安全行业系统管理部门,无法明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。自去年以来,海盐县已完成四批新业态管理部门指定工作;在保障措施上,将宏观要求转化为具体落地举措,明确经费保障层级、考核权重设置与技术支撑具体方向。

标签: 责任编辑: 袁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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